參賽注意事項與著作授權同意書

參加徵選作品授權刊錄發表使用同意書,本人同意並擔保以下條款:

本人設有學籍之學生參加「2022台灣國際海報新星獎」之徵選活動,謹遵守及同意徵選辦法之各項規定,參選獲獎作品無條件授予執行單位作攝影、宣傳、展覽及出版發行等使用權利。

  1. 本人授權之著作(作品、說明)內容皆為本人自行創作完成之作品,若有抄襲、不實或發生侵權爭議時,本人將負起完全法律責任,並同意貴單位取消入圍及得獎資格,收回獎金、獎狀、獎座。
  2. 本人授權同意供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各種典藏、推廣、借閱、公布、發行、重製、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、上網等及包含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。
  3. 同意將作品數位檔案及原稿之全部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具有出版、著作、公開演出、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與推廣活動永久使用之權利,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,本人絕無異議,特立此同意書。
  4. 如違反本同意書各項規定,本人須自負法律責任,主辦單位並得要求本人返還全數獎金、獎狀、獎座。於本同意書內容範圍內,因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本單位受有損害,本人應負賠償本處之責。

注意事項

  1. 所有參賽者皆需遵守本競賽所有條文規定,並平等享有獲得獎項的權利。
  2. 關於參賽者
    1. 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設計之作品,且不得有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。若有抄襲不實者,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,經查證屬實,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,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外,若造成辦理單位之損害,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    2. 不得有請託、關說、利誘、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,並尊重評審小組之決議。
    3.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,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。
    4. 參賽者欲申請取消報名及退費者,主辦單位得酌收手續費及行政費100元後,退還報名費全額之餘款,均於頒獎典禮後一個月內統一退費(另行通知)。
    5. 比賽獎金高於兩萬元需繳交稅金,依財政部競技競賽獎金扣繳標準扣稅。
  3. 關於得獎者
    1. 得獎真實性以主辦單位公布為主。
    2. 辦理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利用得獎作品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,如印刷刊物、網路宣傳、雜誌發表等均不另給酬金。
    3. 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、抄襲、拷貝、仿冒者,即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勵,得獎者不得異議,獎項不予遞補,如涉司法訴訟,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。
    4. 得獎者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,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。
    5. 得獎者獎座及獎狀資訊以報名資料為主,請務必確認參賽者報名填寫資料均為正確,若因個人因素導致資料填寫不完整或錯誤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    6. 同意主辦單位有權將台灣國際海報新星獎 Taiwan Postar參賽作品寄送於其他比賽,如需報名費將另行通知。
  4.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,不得異議。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辦理單位得隨時補充公告說明,並保有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。